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

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! 一位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

*一定要看完!!
神奇的騙術
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
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,不讀會後悔:

"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"

各位親愛的友人:
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「乖乖交了五萬多元」 事情經過是:
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「元誠」公司寄來的「存證信函」
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。
因為是沒有的事,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,也沒理會他。

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「支付命令」,說我欠「元誠」這家公司錢應償還,
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
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,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,一樣置之不理。
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「執行命令」, 主旨告知:
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
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,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,
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,
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!

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
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:
「存證信函」、「支付命令」、「執行命令」
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,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!


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,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
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,「執行命令」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
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,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

有無救濟之道,有!你可以「再起訴訟」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,我要付出的時間、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,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,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,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,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,五萬多,算了,就認栽了!

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,發現對方真是有「個案控管」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,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!
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,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,跟我一樣是被說欠「和信電信通訊費」,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:

1. 先到遠傳(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)直營門市填一張「未申辦聲明」(制式勾表格而已)
2. 再到地院提「異議」,這樣就沒事了

*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,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「異議」
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,開庭審理,其實也會沒事的


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,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,不處理。

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,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,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,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!

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,我還是處在訝異
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
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、兩張紙(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),
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,
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

所以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,
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!

請互相轉告:最新騙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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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誰是白癡?

只要向法院提出支付請求,
而你沒有理他
就不必有應支付的責任/行為?

換了民進黨執政,
大家還是繼續當白痴?
隨便寄一張存證信函,
只要你不理他
你的房子就要乖乖過戶?

這個政府/民族是有病還是智商低?
還是鼓勵知法犯法?為非作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