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

邢泰釗效應+增訂五項

邢泰釗效應+增訂五項
◎ 王洲明
選風,真的變好了嗎?
數據會說話。根據最近兩屆立委選後三天,官方發布的查賄數字比較如下(前者為第七屆、後者為第八屆):受理賄選案件六千五百六十一件與八百一十二件;起訴五十一案與一案;裁定羈押七十七人與二十三人;交保二百四十六人與三十八人。是少很多,各地檢警調因此紛紛宣稱「選風變好了」;苗栗地檢署查賄成績「掛零」,卻大言不慚地表示「這是可喜的現象,顯示選風大幅改善」,自我感覺良好到如此地步,讓人驚訝!

回想二○○九年三合一全國查賄績效第一的屏東地檢署,檢察長邢泰釗遭流放金門,高層以「發配邊疆」的懲戒行動,形同向全國檢調宣告,這次總統大選的查賄工作應時時「自我警惕」。有數字為證:上次二○○九年單單一個屏東地檢署,其輝煌的查賄績效為:起訴七十九件、涉案候選人及樁腳一百七十三人、羈押五十三人、主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八件。反觀今年的屏東地檢署,僅公布「接獲一百一十六件賄選情資」,卻尚未見到有具體的查賄數據。可見,行政調動產生寒蟬實效,消極查賄更反映在藍綠總統的選票上頭。

不僅如此,二○○九年法務部在「賄選犯行例舉」後面,加列「下列情形尚不足以構成賄選行為」五項,將過去幾乎所有可能遭到取締賄選的項目都列入。這五項籠統的規定,破壞前法務部陳定南部長卅元查賄的原則,以致今年選舉賄選橫行,檢調都說「尚不足以構成賄選」而無法成案。幾次舉發不成後,檢舉者就自動縮手。

增訂五項,導致這也不敢查、那也不能抓,可說是公權力對黑金自我閹割的條文。讓選販與樁腳只要假借「民俗節慶、廟會、婚喪喜宴」…等活 動,賄行即可橫行無阻。如果這五項不廢,檢警調查賄形同虛設,爾後的選風將更惡化!(作者為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,台中市常任選舉監察小組委員)